主人公叫林耀言的是《初恋要我死可真死后,他却扒坟求陪葬前言+后续》,这本的作者是林耀言倾心创作的一本现代言情类,情节引人入胜,非常推荐。主要讲的是: 林耀言跟我求婚的那天,在雨夜里跪了一夜。 我嘲讽他贫穷低贱,癞蛤蟆只配在泥地里打滚,这辈子都配不上我。 并狠心的把他买的戒指扔到了下水道,让他滚。 他朝我放下狠话,总有一日,要让我生不如死偿还今日屈辱
林耀言跟我求婚的那天,在雨夜里跪了一夜。
我嘲讽他贫穷低贱,癞蛤蟆只配在泥地里打滚,这辈子都配不上我。
并狠心的把他买的戒指扔到了下水道,让他滚。
他朝我放下狠话,总有一日,要让我生不如死偿还今日屈辱。
五年后的宴会厅。
已经成为成功人士的林耀言满眼恨意:“当初我说过,这辈子别让我再遇见你,否则我一定让你生不如死,后悔终生。”
他不知道。
我生了重病,很快就要死了。
可当我真的死了。
他却红着眼扒开我的坟要给我陪葬。
我没想到会在宴会厅看见林耀言和苏婉莹。
此刻的他们被众人围在中间,周围都是恭维谄媚的话语。
“我和林总当年还是同学呢,当年我就觉得他气势非凡,不是一般人,没想到真的是林家走丢的太子爷。”
“哪怕从小没在林家长大,但是这血脉天赋可不是虚的,刚回到林家五年就让林氏集团的收益翻翻,林总就是年轻一辈第一人啊。”
“现在林总事业有成,听说林总还要和初恋结婚了,林总可以说是人生赢家了。”
“什么初恋,别瞎说,林总的初恋是那个安氏集团的千金,不过五年前都破产了,俩人早分了。”
“听说还是她踹的林总,果真是有眼无珠,嫌贫爱富,要是知道林总是林氏的太子爷指不定多后悔呢?”
“只能说她没这个命,林总和苏婉莹小姐才是真正的有缘人。”
“就是,苏小姐在林总低估时期还能陪着林总,这人品觉得没的说,也就她这样的女人能够配得上林总了。”
听到周围的恭维,苏婉莹很是受用的点头,亲昵的挽着林耀言的胳膊:“金钱怎么能和爱情想比,在我心里爱情是无价之宝,我只要耀言心里有我就够了。”
众人又是一番赞扬她视金钱为粪土的高尚品格。
其中一个人杯子里的酒喝完了,让我过去倒酒。
我低着头缩小自己的存在感,却感觉道一股炙热的视线黏在我身上。
在我转身离去的那刻胳膊被人拽住:“抬起头。”
我慢慢的仰起脸,看见林耀言那张轮廓分明的英俊面庞。
他的瞳孔一缩,抓住我胳膊的手猛地收紧:“安宁,你怎么敢出现在我面前的?”
“你想死是不是?”
我不由疼的“嘶”了一声,林耀言的眼里闪过一丝惊慌。
苏婉莹则是脸色变了,摆出一副故友重逢的样子,抓住我的胳膊往她那边扯:“哎呀,这不是安宁吗?听说你家里破产了,你在这里是做服务员吗?”
“虽然你当初嫌弃耀言穷和他分手,但是我们毕竟还是老同学,说一声我们还是会帮你的啊。”
听到这句话林耀言的眼神变得嫌恶起来,彷佛碰了脏东西似的不停的用湿巾擦着手:“恶心!”
看见林耀言的反应苏婉莹松了一口气,撒娇的问他:“耀言,安宁虽然嫌贫爱富甩了你,但是好歹也是同学一场,要不然我们给她点钱帮帮她吧?”
林耀言嗤笑一声:“好啊。”
“你还有何话说?”沈砚卿冷冷盯着梁明昭,“蓁蓁大门不出二门不迈,唯一见过的外人就是你!”“我为何要给她下毒?”“因为你心仪我,而我心仪她!”梁明昭怔在原地,只觉得荒谬至极。林蓁蓁突然剧烈咳嗽起来,吐出的血染红了被褥。“快!”太医急道,“再不服药就来不及了!”沈砚卿闭了闭眼,再睁开时,眸中只剩决绝:“得罪了。”他一声令下,几个家丁上前按住梁明昭的肩膀。“沈砚卿!”梁明昭挣扎着,“我是公主!你们
他失笑。“你看看她那样子,真的,我今天第一眼,都没认出来。”我攥紧了手心。中途,先行离开了。班长的婚礼。同学这桌还空了两个位置。“你们都不知道,云舟回国了?”众人惊呼。几双眼睛,已经打量在我身上。彼时。宴会门打开。七年未见的人,大步而来。在对面落座。目光相撞。我猛的心惊。“陈书,这些年,你做什么工作?怎么老气横秋的。”有人掩唇笑了一声。“哈哈,别说我,说话难听,你一进来,我们都没认出你来。”
“你还有何话说?”沈砚卿冷冷盯着梁明昭,“蓁蓁大门不出二门不迈,唯一见过的外人就是你!”“我为何要给她下毒?”“因为你心仪我,而我心仪她!”梁明昭怔在原地,只觉得荒谬至极。林蓁蓁突然剧烈咳嗽起来,吐出的血染红了被褥。“快!”太医急道,“再不服药就来不及了!”沈砚卿闭了闭眼,再睁开时,眸中只剩决绝:“得罪了。”他一声令下,几个家丁上前按住梁明昭的肩膀。“沈砚卿!”梁明昭挣扎着,“我是公主!你们
“你若不绣,朕就夹断你这双手!”说罢,几名侍卫鱼贯而入,十八般刑具一字摊开。“记得吗?第一次见面时你就是用这条鞭子,足足抽了我三十下。”他提起一条藤鞭在我眼前晃悠。我自然不会忘。那时我刚求父皇把他赐给我当个玩具。为让父皇放心,我故意在议政殿前找茬狠狠抽了他三十鞭,打得他皮开肉绽。知道我没有被他迷惑,父皇才哈哈大笑,放松了对他的警惕。如今,他提起这条鞭子甩在我双手上,绽开一道血痕。真疼啊。我死